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15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上半年度營收經會計師核閱,基於穩健原則下將子公司 昆山友緣銷售液鹼並因進貨重覆計算之部分以淨額方式表達而予以減除。 本公司因前述調整,造成1-7月累計合併營收金額誤植,故更正公告。 6.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2年1~7月累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975,268仟元; 更正後1,982,853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