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15 2.公司名稱:永美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otc102年7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20100926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如下: 一、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 月份 102年08月 102年09月 102年10月 現金流入 59,706 47,025 51,983 現金流出 (55,581) (45,788) (54,027) 二、銀行額度與使用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融資額度: 87,000仟元 已用額度: 69,506仟元 額度餘額: 17,494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