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42,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0692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2 年10月7日經授中字第102339388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前項增資發行新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將於102年10月30日起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上櫃買賣。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發行普通股股票14,84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40,840,000元整。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742,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共計新台幣7,420,000元整。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4.增資新股之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之方式發行)。 5.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 2703-5000。 三、1.本次增資新股訂於民國102年10月30日上櫃並採無實體發行,股東如未 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102年10月30日劃 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2.另現金股利訂於102年10月3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 發放。 四、除發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