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2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5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786號函及經濟部102年10月29日經授中字第102339925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30,940,474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09,404,740元。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元。 (3)增資後總股數為32,440,474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24,404,74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係發給員工之限制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5) 股票過戶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6) 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2年11月15日(星期五)起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