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1 2.公司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本公司自結數與會計師查定數之差異,本公司102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應更正如下: (1)本公司貸與嘉譽公司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均應為 17,599仟元;利率區間為0%;資金貸與性質為短期資金融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為73,328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為290,871仟元。 (2)子公司嘉譽公司貸與轉投資公司新維創公司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均 應為73,328仟元;實際動支金額均應為32,280仟元;資金貸與性質為短期資金融通;對個 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73,328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為290,871仟元。 (3)子公司嘉譽公司貸與轉投資公司鼎益公司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均應 為73,328仟元;實際動支金額均應為5,355仟元;資金貸與性質為短期資金融通;對個別 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73,328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為290,871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102年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