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13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 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3/09/23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1)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仁愛分行。 (2)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