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3/10/17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通過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通過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並訂定「董事及獨立董事選任程式」案 。 (5)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6)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10)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