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05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股數: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3,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1.5元。 (6)員工認購股數:提撥10%共200,000股。 (7)公開銷售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比例:餘90%共1,8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訂配認45.028301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後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於103年11月4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030043403號函核准在案。 (1)認股基準日:103年11月12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1月8日~103年11月12日止。 (3)繳款期間:103年11月17日~103年11月21日止。 (4)增資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5)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之事項,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 應市場情況而需要修正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