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焦英康先生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本公司將於103.12.24股東臨時會補選。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請辭監察人一職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5.28~105.05.2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焦英康先生因個人因素將辭任其擔任本公司監察人之職務並 出具離職書,自103年12月23日起辭任監察人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