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本公司103年4月11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848號核准函。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行總額:新臺幣146億元整,依發行年期之不同分為甲類、乙類、丙類券。其中甲類發行金額為新臺幣82億元整,乙類發行金額為新臺幣38億元整,丙類發行金額為新臺幣26億元整。 三、票面金額:每張債券面額均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壹種。 四、票面利率:本公司債各類券之票面利率分別為甲類年息1.41%,乙類年息1.68%,丙類年息1.88%。 五、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類自發行日起滿五年到期一次還本;乙類自發行日起滿第六、七年起各還本50%;丙類自發行日起滿第九、十年起各還本50%。 六、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甲類發行期間為五年,乙類發行期間為七年,丙類發行期間為十年。 七、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各類券均自發行日起每屆滿一年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八、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公司債之各期應付本息由本公司在營業收入項下編列預算,於每期債券還本付息日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備付到期本息。 九、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為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需求。 十、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臺幣137,670,000仟元(截至103年9月30日止)。 十一、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二、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130,100,000仟元整,已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30,100,000仟元整(截至103年9月30日止)。 十三、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臺幣167,653,019仟元整(103年6月30日止)。 十四、受 託 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五、代收款項銀行︰無。 十六、承銷機構:無。 十七、保證機構:無。 十八、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狀況:無。 十九、預定募集完成日: 103年12月24日。 二十、公司債預定發行日: 甲類:自103年12月22日開始發行,至108年12月22日到期; 乙類:自103年12月23日開始發行,至110年12月23日到期; 丙類:自103年12月24日開始發行,至113年12月24日到期。 二十一、本公司103年度第2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謹訂於103年12月22日起依各券發行日交付。 二十二、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