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11 2.公司名稱: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民國一○三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2)通過本公司一o三年度新增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 關係人案。 (3)通過一o四年年度稽核計畫公告作業。 (4)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增修訂本公司「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