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12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自美國kinex pharmaceuticals公司取得大中華及部分東南亞地區授權之 新藥kx01,於12月12日向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遞交臨床試驗用新藥 (ind)審查申請。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代號或名稱:kx01 (2)用途:kx01係本公司自美國kinex公司取得授權後,加以開發創新軟膏劑型, kx01係一輔(酉每)抑制劑(kinase inhibitor),in-vitro studies顯著具有抗增 殖性(antiproliferative) 、抑制人角質細胞(keratinocyte)的形成與生長、抗 新血@管形成(neovascularization)等作用,緣此,預估可用於牛皮癬的治療。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 (pivotal trial)、新藥查驗登記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向tfda提出第一/二期人體臨床試驗(ind) 申請。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約10,195千元(不含簽約金及授權金)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ind申請通過後,將在台灣進行第一/二期人體臨床試驗,若一 切順利預計於2015年第3季完成。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第一/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完成且達到試驗設計之主要療效 指標時,本公司將再支付kinex公司里程碑授權金。 (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