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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準專業未上市股票新聞佈告欄提供目前未上市股票(興櫃股票)即時公司公告、相關個股新聞及產業新聞。

首頁 》新聞佈告欄

發佈公司: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發佈日期:2023/3/31公告類別:其他 標題:

震南鐵線: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表112年02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

內容: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表112年02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率,以供投資人參考。

1.事實發生日:112/03/31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之證櫃審字第1080011412號函辦理
112年02月底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2/02
4.自結流動比率:124.05%
5.自結速動比率:61.54%
6.自結負債比率:58.69%
7.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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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查詢

發佈日期:
震南鐵線: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表112年02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
瑩碩生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簽訂藥品技術授權合約 與市
瑩碩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財務報告
瑩碩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會常會相關事宜
瑩碩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影一製作:公告本公司製作部總監異動
影一製作: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鼎恒數位: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
路迦生醫: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路易莎職:公告本公司更換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事宜
路易莎職: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 速動比
群運環保: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群運環保: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瑞寶基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華安醫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普瑞博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普瑞博生:本公司111年度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普瑞博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凱勝綠能:公告本公司取消召開11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
國璽幹細: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唯數娛樂: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異動
高明鐵企:公告本公司112年02月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
泰山電子: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股利分派
宸曜科技: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變更案(補充112/3/24重大訊息)
美萌科技: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
美萌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美萌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施吉生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二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施吉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施吉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
施吉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計畫項目 金額變更
施吉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計畫項目 金額變更
施吉生技: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尚志精密:公告本公司變更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佳聯有線: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變動
京站實業:澄清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有關本公司之相關報導
亞果生醫:更正現金增資案員工認購股數
年程科技:公告本公司112年4月1-15日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 支付
年程科技: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
全福生物:公告本公司開發中新藥BRM424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台灣圓點: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台灣圓點: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台灣尖端:公告本公司細胞中心GTP實驗室之細胞製備場所,依據「特定 醫
台灣尖端:公告本公司112年02月份自結財務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台灣土地:本公司之孫公司台灣風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對吳子嘉聲請強制執
台灣土地: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台灣土地:公告本公司部分獨立董事針對董事會議案反對
北都數位: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友合生化:本公司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大江基因: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乂迪生科:公告本公司112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
發佈公司: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日期:2023/3/31 標題:

興櫃11強 周漲逾一成

內容:雖然金融市場漸漸走出矽谷銀行、瑞士信貸等歐美銀行業爆雷影響,不過因清明連續假期到來、鄰近季底,台股調節賣壓猶存,本周拉回橫盤整理。不過興櫃個股表現逆勢而行,個股持續活躍,其中光電股穎台科技(6775)就以34.8%周漲幅,登上興櫃漲幅王。

不同於集中市場有調節賣壓,據統計至昨(30)日,本周以來興櫃股票成交金額攀升至117.98億元,成交股數升至2.46億股,成交筆數升至16.21萬筆,三項數據都較前一周增溫。

以個別表現來看,299檔興櫃股本周漲多於跌,漲幅前11強都在一成以上,表現不遜於前一周;不過類股輪動,除了部分停泊在電子股外,運輸、文創、化工、觀光受惠於連續假期的消費利多,亦有買盤點火。

本周漲逾一成的股票中出現四檔百元俱樂部,包含半導體股芯測周漲12.4%,股價再度重返百元關卡;經營停車場自動化設備製造的阜爾運通周漲12.1%,股價創下新高;航運股中信造船周漲10.9%,股價創下新高;連鎖咖啡店路易莎咖啡周漲10.3%。

光電股穎台科技本周大漲34.8%,表現最為亮眼,也是唯一一檔漲幅超過三成的標的;清潔用品股清淨海以25.4%的漲幅排行第二,是繼2月底連續熔斷後,股價再起攻勢;文化創意股唯數上漲23.6%;半導體業眾智上漲14.9%、電子零組件業南俊國際上漲14%、化學工業尚化上漲13.1%;此外,帶起前一波興櫃慶祝行情的星宇航空,周漲幅也有10.1%。

值得注意的是,本周有三檔尖兵登錄興櫃,包含台灣唯一微型vocs(揮發性有機氣體)精密分析儀設計及製造商創控;發展廢棄物綠能循環經濟事業的中台;擁有原料藥及保健品二大事業部的王子製藥;三檔都上演蜜月行情。另外,半導體股天虹在29日改為登錄興櫃一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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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新聞查詢

發佈日期:
興櫃11強 周漲逾一成
銓寶工業:代重要子公司全冠(福建)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以債
維勝鋼鐵 持續創造新里程碑
彰銀挺ESG 主辦茂迪聯貸
農糧署攜九大通路賣鳳梨
誠信金融論壇4/11登場 第一金落實公平待客文化
群益:高息低碳ETF 押四成資金
瑞寶基因: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業績發表 秀疫後復甦展望
期交所國際交流 報捷
期交所 參加WFE年會
富邦現代人壽將現增近百億
將來銀線上房貸 5月試辦
國際鎳價波動大 燁聯、唐榮延後開盤
記憶體市場觸底 南亞科華邦電迎春
缺轉投資財報 中福恐再停止交易
特選台灣科技優息指數 績優
美股Q2展望 法人意見分歧
科技股Q4起飛 三領域有潛力
威剛宇瞻十銓將進補
長亨精密:公告112年2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 比
金屬中心組專家服務團 助鋼鐵業淨零
股債雙存 攻守兼備創雙盈
承諾推動永續政策 凱基證券 成立永續委員會
和淞科技:公告112年0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
京站:業績將回疫前水準
京站 2026前進桃園、高雄展店
宏碩系統3.67元 將上櫃
旭東4.84元 獲利向上
成信實業 城市採礦實踐者
多重資產策略 抗亂流
全民普發6000 臺銀萬點響應
兆豐統籌台北港碼頭授信
市場波動 留意科技趨勢商機
外資拿台股借外幣 放行
外資借外幣 准拿台股抵押
台灣菸酒:公告台灣菸酒(股)公司董事陳錦倫請辭(補充說明)
台灣中小型股 活跳跳
台灣土地:關於112/03/29媒體報載泰山公司聲明
台股基金 買點浮現
半導體期貨 後市樂觀
元大集團公司治理 蟬聯特優認證
中龍煉鋼廠 獲節水績優甲等獎
中嘉315億聯貸 獲超額認購
中嘉 啟動聯貸
中信投信傳將進軍泰國
中技社 辦AI智造與數位轉型研討會
三星擬減產記憶體 業界按讚
ESG相關指數化商品專區 上線
發佈日期:2014/12/17產業別:綜合 標題:

立達國際: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41215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

預定發行總數-股:10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7488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本次員工認股權證之履約方式係以發行新股方式支應之。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延攬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3、公司法第167條之2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一○三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對原有普通股股東權益可能稀釋比例為2.17488%。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被授與認股權憑證屆滿兩年後即可行使認股權,存續期間為六年,對原股東權益為逐年稀釋,因可激勵員工長期服務意願並提昇向心力,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對股東權益將有助益。

限制條款之內容:認股權行使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發行及認股辦法之內容:一、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延攬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3、公司法第167條之2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一○三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二、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申報生效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發行之餘額仍須發行時,應重新申報。三、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普通股)交付。四、認股權人本辦法之發行對象以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發行,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但被授予認股權憑證者,如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本發行辦法或公司規定時,無論其發生係在授予前或授予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處理準則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五、發行總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每次發行得認購股份數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依同條規定發行且流通在外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依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二申報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且加計發行人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五。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1,00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六、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1.股票上市、上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2.股票興櫃掛牌日後發行:以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 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價格。 註: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 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時,仍未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或其他任何權利。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1.屆滿2 年 60%2.屆滿3 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3.死 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六個月內行使之。5.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不得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6.留職停薪: 如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留 職停薪日起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 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留職停薪人員逾期限 未經核准辦理復職者,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比照自願離職辦理。7.調職轉任:如認股權人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子公司時,其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影響。8.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未約定原因致本公司與認股權人間勞動契約關係終止或變動者,得授權由董事長核定其認股權之效力是否消滅,以及如未消滅者,其得行使期間等。9.除上述情形所定者外,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七、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調整之。1.調整後每股認股價格=((調整前每股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2.前項第一款所稱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股」之股數,而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4.未上市櫃時,若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時,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基準日前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上市櫃後,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三)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其普通股現金股利占 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 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 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 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辦法所定之暫停權利行使期間,或本辦 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提出申請,認股申請一經提出即不得撤銷。(二)認股權人須於提出認股請求書後十日內繳款至指定銀行帳號,如認股權人未 依該指示進行繳款,該部分認股權即失其效力,該認股權人日後不得再行主 張任何權利。(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 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若本公司已登錄興 櫃,則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發行之普通股。(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 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櫃(上市)買賣。(五) 本公司應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 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九、認股權行使限制本公司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之:(一)法定停止過戶期間。(二)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或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 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認股權人須於上述公告日 前三個營業日之前一日完成認股請求及繳款。(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十、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十一、稅賦: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相關之稅賦,按照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十二、保密及處分限制:(一)認股權人經授予員工認股權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相 關資料,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撤 銷其全部或一部份。(二)遇有違反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等重大過失時,公司有權立即撤銷其尚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三)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作為抵押及設質之標的物、贈與他 人、或為其他方式之處分。十三、實施細則:本辦法之認股權人名單、簽署、繳款、換發股票等事宜及其相關手續、作業細節與時間等,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辦理之。十四、其他重要事項(一)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修改時 亦同,於發行前如有變更時,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備。(二) 本辦法若因主管機關要求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事後再提   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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