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25 2.公司名稱:京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更補正內容:10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部份附註內容 (1)更正項目: 1.第28頁:(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原金額為860,633仟元,更正為860,837仟元。 屬停業單位之銷貨:原金額為 (266,548)仟元,更正為(267,453)仟元 2.進貨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原金額為27,870仟元,更正為28,008仟元。 屬停業單位之進貨:原為金額 (2,321)仟元,更正為(20,348)仟元。 2.第30頁:8.財產交易-出售價款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原金額為 92仟元,更正為80仟元。 (二)更補正內容:101年度財務報告部份附註內容 1.第38頁: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applied materials, inc.:原金額為 360,190仟元,更正為335,405仟元。 其他:原金額為 12,169仟元,更正為36,954仟元。 (三)更補正內容:102年度合併財務報部份附註內容 1.第45頁:(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金額原為860,633仟元,更正為860,837仟元。 屬停業單位之銷貨:金額原為 (266,548)仟元,更正為(267,453)仟元。 2.進貨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金額原為27,870仟元,更正為28,008仟元。 屬停業單位之進貨:金額原為 (2,321)仟元,更正為(20,348)仟元。 2.第47頁: 10.財產交易-出售價款 101年度 鴻海精密及子公司:金額原為 92仟元,更正為80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