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行公告出售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二小段77、79、80地號; 建物: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16號13樓、14樓、17樓、17樓之1; 車位:編號39、42、43、44、65、66號 2.事實發生日:106/6/30~106/9/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47.894平方公尺,折合44.738坪 建物面積:約1047.37平方公尺,折合316.83坪 車位面積:地下三樓編號39、42、43、44及地下四樓65、66號;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375,620,04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2.1億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簽約款:交易總金額10% 2.備證款:交易總金額10% 3.完稅款:交易總金額10% 4.尾款:交易總金額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與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399,692,646;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392,892,630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吳紘緒;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吳紘緒:(94)北市估字第000065號; 遲維新:(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僑茂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額之2% 禾盛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交易金額之2%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資產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