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93761號函核准發行 員工認股權憑證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33,940,2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計新台幣 339,402,780元整。 (二)本公司於102年1月3日,受理行使98年度核准第二次發行(發行日期99年12月28日)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認購普通股股數為1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計新台幣100,000元整。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 三、本次申請股票興櫃日期:民國102年1月9日。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