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17 2.公司名稱: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雙方於2013年1月17日簽署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合作的近期目標是 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將有研總院之 鋰離子電池電極材料進行量產化驗證,之後有研總院與有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將在鋰離子動力電池自動化生產線及制程技術方面開展進一步合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