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3071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19,634,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96,340,000元整。 2、本公司於102年3月14日受理100年度第一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購計普通股股50,000 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2年3月21日(星期四)起於興櫃買賣。 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三、股務代理機構: 1.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機構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3.機構電話:(02)25865859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