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 2.報導日期:102/05/27 3.報導內容: 1.台灣蛋白質藥品開發能量逐漸發光!永昕因接獲德國大藥廠訂單,6月20日 將興建2千公升新產能......。 2.林榮錦表示,永昕將興建2千公升哺乳動物細胞槽,預計今年11月完工,明 年3月投產,第一年供貨德國藥廠後,2015年tunex亦可望取得藥證上市,由於 預期產能將明顯不足,永昕將持續擴建數個2千公升的發酵槽。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第1項報導『永昕接獲德國大藥廠訂單...』,本公司業已於102年3月3日 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與該公司簽訂生物藥品委託開發契約書。 有關第2項報導『2015年tunex亦可望取得藥證上市』,本公司於100年12月30日 公告與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藥品合作開發契約,由東生華負責執行tunex 在台灣人體臨床試驗及查驗登記。目前tunex在台灣業已開始執行人體臨床第三期 試驗,實際取得上市藥證時間,需視實際臨床試驗者收案進度及主管機關審核進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