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30618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5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000 預定發行總數-股:5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800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擬參考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原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特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玆公司與員工遵循。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次預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普通股5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68%,惟認股權人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屆滿二年後,始能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是以二年後對股權將逐年稀釋,其股權稀釋程度尚屬有限。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以本公司經由精算師計算102年3月5日之員工認股權每股公平價值為新台幣26.72元,考量員工離職率之影響數後,估計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新台幣9,352,000元,以預估既得期間3至4年估算,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2年新台幣1,870,400元、103年新台幣3,740,800元、104年新台幣2,805,600元、105年新台幣935,200元。本公司截至102年3月5日流通在外股數29,812,600股加計101年度盈餘轉增資股數8,943,780股後,流通在外股數共計38,756,380股,本次預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份總數為500,000股,約佔流通在外股數的比率為1.29%,預估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2年新台幣0.05元、103年新台幣0.10元、104年新台幣0.07元、105年新台幣0.02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限制條款之內容:除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外,並無其他限制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