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02/8/14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瞻誠科技(股)公司(新設公司,名稱暫定)係精拓科技(股)公司持股達100%之轉投資, 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為專業分工及組織重組。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專業分工及組織重組,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分割並未辦理減資事項,故對每股淨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精拓科技(股)公司以每股新台幣15元換取瞻誠科技(股)公司1股, 精拓科技(股)公司預計取得瞻誠科技(股)公司發行之普通股12,666,667股。 (2)換股比例係參酌精拓科技(股)公司民國102年6月30日(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 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進行預估,以及獨立專家之評估意見訂定之。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以民國一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分割之營業價值(含資產、負債及營業),自分割基準日起,由瞻誠科技(股)公司 概括承受相關之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計分割讓與之資產:新台幣190,000,000元。 (2)預計分割讓與之負債:新台幣0元。 (3)預計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預計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 為新台幣190,000,000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範圍、資產、負債以精拓科技(股)公司民國102年6月30日 (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進行預估之。 (5)瞻誠科技(股)公司預計發行12,666,667股予精拓科技(股)公司, 以溢價每股15元作為對價,以受讓精拓科技(股)公司分割讓與之相關營業。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