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03/6/1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分割新設公司:擬定名為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分割新設公司:擬定名為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分割公司:欣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燁聯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分割新設公司: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燁聯新設之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為調整公司資產組合進行資源設定最佳化,以創造公司資產利益最大 化,故新設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分割案之交易相對人。因係內 部調整,故對於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7.併購目的: 調整公司資產組合進行資源設定最佳化,以創造公司資產利益最大化。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分割案,可充分發揮資產總效益最大,提升公司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74,970,000元擬將辦理減資 為152,000,000元,而欣邦事業公司按分割營業價值以面額每 股10元發行普通股142,297,000股,股本計新台幣1,422,970,000元。 11.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3年06月20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本分割讓與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資產.負債其權利義務自 分割基準日起,由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欣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既存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一般投資業 欣邦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新設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一般投資業及買賣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1,436,732,053元 2.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1,440,220,260元 3.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3,488,207元 4.預計讓與資產及負債計算暫依103年6月18日本公司暫結報表帳面價值計算,就前揭分 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應以本公司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5.就前揭所定之分割讓與之營業資產及負債倘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調整之。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