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30 2.公司債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私募無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上限新台幣參億元,本次發行新台幣伍仟萬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發行。 6.發行期間: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單利1%。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不適用。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本私募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為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日以基準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 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 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基準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二者孰高者乘以81.51%為計算依據 (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時 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元。 14.賣回條件:不適用。 15.買回條件: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滿三十天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 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 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外得隨時將本私募轉 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本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伍仟萬元整,若以轉換價格16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 普通股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約為2.75%。計算公式=1-[普通股己發行並流通在外股數 /(普通股己發行並流通在外股數+轉換公司債可轉換之股數)]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 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經決議本次繳款期限為:103年7月1日~10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