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深圳市華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7/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帝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華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帝聞工業區城市更新改造,依合約取得建築面 積30%,建築面積總計32424㎡。以建築面積15000㎡換取拆遷補償款rmb1.65億元,餘 17242㎡待房屋完工後辦理過戶。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財務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同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