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038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109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增加對子公司銀行借款額度背書保證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0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10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4038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3.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3.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