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4)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12日起至102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 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