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7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檢送 (中華民國102年6月13日證櫃審字第1020013722號),經濟部工業局 核可之「係屬科技事業及其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06/17收到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檢送之證櫃審字第1020013722號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