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1 2.公司名稱: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02年9月30日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將多媒體傳播 控制晶片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新設成立且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 瞻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瞻誠科技),自分割基準日起,由瞻誠科技概括承受 分割營業之相關權利義務,台端對本分割案如有任何異議,請自民國102年10月1日~ 民國102年10月31日(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新竹縣竹北市 台元街36號3樓之7 財務部收,特此通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