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2樓(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3年4月18日起至103年4 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 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新和路96號3樓。 (2) 本日(3/6)股東會議案說明: 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尚未提報董事會,僅先將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列入股東會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