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澄清工商時報102年6月17日報導 2.報導日期:102/06/17 3.報導內容: (1)國內老牌彩妝廠安娜柏格集團,最近與旭能(4922)光電合併後...。 (2)2年內將陸續整併大陸3家化妝品通路商...。 (3)桑緹亞下一步將收購年營收約新台幣28億元的大陸電子商務集團,完成 實體通路與虛擬通路的佈局。 (4)「桑緹亞集團3年內,要大陸50個城市開設1,050家門市店,年營收目標 挑戰25億人民幣」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於102年4月12日向主管機關申請併購案件,因主管機關要求修改資產 收購合約及會計師出具之專家意見書,故本公司於102年5月6日申請撤回該 案件,此案內容預計102年6月24日再呈股東常會討論。 (2)、(3)該報載資料係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各項資訊,皆依 法於期限內公告 ,相關內容請參閱公開資訊觀站。 (4)該報載資料係媒體善意推測之數據,本公司各項財務資訊及其他資訊,皆依 法於期限內公告,相關內容請參閱公開資訊觀站。 6.因應措施:對媒體報導特此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