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24 2.公司名稱: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發行總額為 1,824,5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 (2)業經金管會102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83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承上,本公司於102年10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第2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106,000股,增資基準日期為民國102年10月24日。 6.因應措施:依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進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