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原於103年07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仟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3年07月 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673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經103年09月04日 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減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為666仟股,並延長特定人 繳款期間,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9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3702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 後: (一)公司名稱:健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2.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f108021 西藥批發業 4.f208021 西藥零售業 5.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6.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7.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8.c802041 西藥製造業 9.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 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仟 元,分為10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得分次發行;已發行 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82,500仟元,分為68,25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86號11樓之9。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 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1年7月2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3年4月1 日。 (八)調整後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66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採新台幣 158元溢價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66.6仟股由員工認 購;其餘90%,共599.4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 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8.78241758股。原股東認 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 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 同。 (九)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89,160仟元,分為68,916仟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委託代收價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及全省各分行據點。 (十二)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光復分行。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四)現金增資認股款繳納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3/09/03 ~ 103/09/05。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3/09/09 ~ 103/10/08。 3.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4.現金增資基準日:103年10月09日。 (十五)更正發行新股之決議:本公司103年09月04日臨時董事會決議。 (十六)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 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民國103年08月29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3年08月25 日至民國103年08月29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3年08月24日適逢星期假日,務請於民國103年08月 22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103年08月24日掛號 郵寄(郵戳為準)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 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妥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五、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