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3/11/17 3.報導內容: 新聞標題:聯生藥 強攻抗過敏藥。 新聞內容:「聯生藥(6471)近日屢報佳音,除了繼續開發旗下 治療愛滋病、阿茲海默症產品外,也持續引入抗過敏抗體藥, 並開始建廠因應未來產品各階段生產需求。聯生藥預期,三 到五年內將推出第一個創新藥,並達損平。 聯生藥表示,公司的願景是透過獨特的技術平台與免疫學知 識來發展治療、預防與診斷全球性重大疾病之藥品,並成為 具領導地位之生技製藥公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經濟日報c6版所登載, 有關聯生藥三到五年內將推出第一個創新藥,並達損平係媒 體善意之自行推估。聯生藥於103年9月19日興櫃,產品線 ub-421抗愛滋病單株抗體目前在臨床二期(iia)階段,ub-221 抗過敏單株抗體尚處製程開發階段,未來產品開發進度與財務 收入等重大訊息,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即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新藥研發進度等相關事宜 ,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資經費高並未保證一 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 謹慎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