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7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模具設備、辦公及電子設備、雜項設備、機器設備 3.交易價格:人民幣14,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5.與公司關係:同一集團子公司 6.預計讓與損益:人民幣(258,644)元 7.鑑價機構及價格:昆山眾信資產評估事務所/人民幣14,299,438元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 受讓金額:人民幣14,258,644元 佔固定資產淨額比例:89.49% 佔資產總額比例:12.52%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求 12.決策過程:徵得權責單位同意後決定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