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1,975,000元,轉增資發行1,197,500股,每仟股無償 配發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19,750,000元,每股配發5元(發放至元止)。 4.除權(息)交易日:101/08/02 5.最後過戶日:101/08/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10 8.除權(息)基準日:101/08/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年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7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101年8月24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 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1年8月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提前於101年8月3日下午四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手續或郵寄過戶者以101年8月5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為憑,俾享受配股、配息 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