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於一○一年五月三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119,750,000元分派現金股利及11,975,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97,5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87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f401010國際貿易業 5‧f113020電器批發業 6‧f213010電器零售業 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9‧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650,000,000元,分為 6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239,500,000元 ,分為23,9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三路2號。 (五) 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 選得連任。 (七)訂立及最近一次修正章程之日期:公司章程訂立於90年12月20日,民國101 年5月30日第十三次修訂。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11,975,000元,發行新股1,197,5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除權配 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之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251,475,000元,分為 25,147,5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 樓,電話:02-23610262) (十二)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起三十日內採 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並上興櫃買賣,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 各股東。 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款 項金額,轉列公司其他收入處理。 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一○一年八月十日為除權配股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一○一年八月六日起至一○一年八月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一○一年八月三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一○一年八月五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辦理過戶手續。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伍、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自民國101年8月24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其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陸、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