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164,7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是項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957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1年9月14日經授中字第101324981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 茲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3,294,1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32,941,610元。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164,7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647,090元,總計已發行股份股 45,458,870股。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四、增資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六、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 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1年10月12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艦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