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20 2.公司名稱:晶相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元,預計取得新台幣33,600,000元。 (2)此次現金增資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發行總數10%,計280,000股 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52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0.5967股,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 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逾期未認購者,視為棄權,未認購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3)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時程如下: a.最後過戶日:101年10月5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0月8日至101年10月12日。 c.認股基準日為:101年10月12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1年10月16日至101年10月23日。 e.特定人繳款期間:101年10月24日至101年10月31日。 f.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4)本公司額定股本為1,000,000,000元,增資前股本為620,739,000元, 俟現金增資後股本變更為648,739,000元。 (5)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42820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