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79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7,926,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6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呈奉台北市政府101年9月6日府產業商字第10187001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1年9月28日(星期五)起興櫃交易買賣。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數:23,00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0,070,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股數:6,792,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7,926,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29,799,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97,996,000元。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三、本次增資新股茲訂於101年9月28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掛牌買賣,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登摺確認股數;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其股份將交付至本公司登錄帳戶,請攜帶下列檔案於股票發放之日起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2.證券存摺封面影本3.股東原留存印鑑。貴股東如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者,務請於領取新股時一併繳交。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