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108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 總額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 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參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若依百分之十之提撥比率之比率 計算,對外公開發行之股數僅為三十萬股未達五十萬股,故無須提撥發 行新股總額之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扣除保留10%之股份計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2,700,000 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 每仟股可認購28.2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增資案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之人洽本公司 輔導券商向證券主管機關辦理申報事宜,並於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繳款期間、 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