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0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2692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f102040 飲料批發業 f102050 茶葉批發業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f107080 環境用藥批發業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f108021 西藥批發業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f208011 中藥零售業 f208021 西藥零售業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0,000,000元,分為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10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7號12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名、監察人2名,任期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04月14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1年06月28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 幣50,000,000元整,以每股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500,000 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授權董事長核定之;餘發行總額90%,計 4,5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 購180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 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 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新藥研發營運資金。 (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日自101年12月19日起至102年01月21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自動放棄,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十二)存儲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 (十三)代收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台中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十四)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即此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給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且不再發行現券,新股份將採用劃撥配發之方式處理。 (十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刊印之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1年12月16日為現增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12月12日起至101年12月1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於民國101年12月11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f,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12月11日下午4點前(最後過戶日)前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