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2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2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7396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4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139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139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盛發控股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2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97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7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7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盛發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2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628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28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628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flannel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027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3737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07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644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64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03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121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自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1989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39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8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