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22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她人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4.授權董事會辦理長期資金籌措方式案。 四、選舉事項: 無 五、其他議案: 無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22號股務課) 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給各股東,屆時如 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查詢補發。(02-23826789),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本公 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為之。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 司將於102年04月07日至102年04月17日,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 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務請於102年04月1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 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受理提案處所:尚志精密化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課(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22號 tel:02-25925252#2496) 5.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 明未列入之理由。 6.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