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醫藥大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4/1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中國醫藥大學簽訂技術授權,研發治療頭頸癌新藥 ank199。特別對化療藥物具抗藥性的頭頸癌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可以開發為新一代的 癌症治療藥物。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新藥開發,拓展醫藥業務與銷售。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升營運績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與中國醫藥大學於102年4月10日台北喜來登b2會議室(壽廳) 進行簽約儀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