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0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案。於民國102年04月03日業經高市府經 商公字第10250658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2) 原登記資本總額為nt$600,000,000,分為60,000,000股 ,每股面額nt$10;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含特別 股nt$100,000,000),分次發行。 (3) 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459,000,000,(含特別股 nt$100,000,000),分為45,900,000股,每股面額nt$10, 分次發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