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4,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4元, 總計新台幣56,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台南分行。 (3)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