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4/17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申報xbrl合併損益表中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項下欄位順序誤植, 重新修正後申報。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1年半年度合併損益表基本每股盈餘項下: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調整前為 0.02;調整後為-0.07 基本每股盈餘之少數股權:調整前為-0.09;調整後為 0.09 基本每股盈餘淨額: 調整前為-0.07;調整後為 0.02 101年半年度合併損益表稀釋每股盈餘項下: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調整前為 0.02;調整後為-0.07 稀釋每股盈餘之少數股權:調整前為-0.09;調整後為 0.09 稀釋每股盈餘淨額: 調整前為-0.07;調整後為 0.02 101年度合併損益表基本每股盈餘項下: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調整前為0.59;調整後為 0.72 基本每股盈餘之少數股權:調整前為0.13;調整後為-0.13 基本每股盈餘淨額: 調整前為0.72;調整後為 0.59 101年度合併損益表稀釋每股盈餘項下: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調整前為0.59;調整後為 0.72 稀釋每股盈餘之少數股權:調整前為0.13;調整後為-0.13 稀釋每股盈餘淨額: 調整前為0.72;調整後為 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