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6/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05/14 3.變動原因:經綜合考量公司營運及資金狀況,決定撤銷本次現金增資,並於 本月送件申請上櫃。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預計以上櫃時增資發行新股取代本次之 增資發行新股案,並在上櫃增資發新股前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原計畫 所需資金,故對股東權益及未來營運無重大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