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需要辦理之現金增資新台幣39,300,000元,發行普通股3,9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7008號函核准。並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於102年06月17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29,468,9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4,689,360元整。 (二)本次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3,9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9,300,000元整。 (三)累計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33,398,9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3,989,36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02年06月17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並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劃撥手續。 五、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