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8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每股新台幣23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15%計1,200,000股由本公 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85%計6,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辦理拼湊,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 現金增資認股權利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 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取消102/4/11公告第十屆第18次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案。 |